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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兴市村级河长制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2017-11-16 10:1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0203-2017-015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德府办字〔2017164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

 

村级河长制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德兴市村级河长制管理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 11 7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村级河长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善我市农村河道水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总目标,助力建设赣浙皖三省交界最具魅力山城,根据《德兴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市农村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 为乡村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 2017 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五项制度。

(二)农村河道做到“河道通畅、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 。

(三)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全市境内河流水域,含河、湖、水库、山塘、灌溉渠道、溪流等。

四、工作要求

(一) 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 “以块为主、 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市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落实市、乡、村三级河长。 村级河长负责协助开展各自辖区内河段水环境治理工作,发动群众参与河道、沟渠、门口塘保洁及水质监督等行动,主动牵头做好各辖区内每家每户的雨污分流、垃圾分类等工作,同时开展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 1 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并向上一级河长报告。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五、严格考核

(一)考核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对村级河长履职及村级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建立河道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环境监测数据、落实河长制工作等作为考核标准,围绕“河道通畅、水质达标、二面清洁、河岸绿化”的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河长制。由村委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成立长期管理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由河长负总责,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辖区内每一条河有专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2.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河道管理任务。通过实施辖区河道垃圾清运、排污口封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卫生保洁、生态绿化、拆除违章搭建等工作,改善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及周边生态环境。

3.加强河道管理宣传。加大对河道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河道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及时通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逐步调动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工作中来,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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