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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中央商务区地块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

发布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生成时间 2018-06-27 16:5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150-09-2018-05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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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编制了该宗地的出让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宗地概况

该宗地位于德兴市中央商务区地块二,宗地总面积61101(91.65),四至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宗地的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该宗地拟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该宗地评估总价18971.86万元(207万元∕亩),拍卖起始价19000万元,增价幅度每次不少于50万元,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不计息)。

四、土地规划和建筑开发要求

该宗地1<容积率2.3,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70米。相关要求:1、项目区域内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划要求建设开发,商业商务类建筑规模不高于总建筑规模的25%,且必须按规划要求建设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中商业综合体建设规模不低于5万平方米,其中运营商自持经营部分不低于50%,自持部分须5年以上方可分割销售。)。

2、为保证该区域风貌统一性,中央商务区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外的配套公园须作为一个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且内部的交通组织及广场等开放空间的设置需按照《德兴市中央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执行,保证交通通畅及城市景观视线通达。

3、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需确保能够引进全球零售业排名前250强的零售业企业(美国零售行业杂志《STORES》排名),第一年商业运营开业率确保达到60%,第二年开业率确保达到80%以上。

五、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竞买人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必须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

2、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控股的企业集团公司)须引进201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前100位(福布斯公布的《财富杂志》发布的2017年企业名单),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后审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商务局对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上述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六、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德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德兴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具体承办。

七、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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