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转作风、送服务、促满意”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便民、利民、为民服务职能作用,提高了社会对司法行政的知晓率,增加了群众对司法行政的满意度。
一是宣传教育“连”成片,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组织上门入户宣传活动,各司法所开展了走访活动,向各村(居)发放《工作调查问卷表》,近距离贴近老百姓,真正了解他们的心声,及时发现群众“不满意”的各类因素,并及时整改。以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载体,从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方面,结合新媒体“德兴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信息,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帮扶助困新亮点,并普及法律知识,给人民群众营造了一种安全氛围。
二是法律服务“送”上门,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开展现场讲法、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将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的法律资源进行整合,进村入户为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深入到群众家中为伤、残、孤寡老人做好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的,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最大限度实现质量与效率的相对统一,对外为民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是矛盾纠纷“快”速调,切实促进群众大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民怨、顺民意、安民心工作作为提升公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和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依托三级调解网络,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原则,以“快”调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同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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