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司法所对矫正期满人员进行解矫宣告
社区服刑人员叶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叶某在花桥司法所的监管下,按时报到及汇报思想,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劳动学习,各项考核均合格。
由于矫正期满,符合按期解矫要求,花桥司法所在依法对其进行解矫宣告后,与叶某进行最后一次谈心谈话,希望其珍惜此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并强调再次违法的严重后果。叶某表示一定牢记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