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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德兴市香屯镇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时间 2018-07-25 14:28: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12-0403-2018-463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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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德兴市香屯镇防洪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D-B)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德兴市香屯镇防洪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资金已基本到位,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德兴市香屯防洪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D-B)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批复总投资7862.24万元,本次D-B标投资限额为4287.86万元(其中设计费为87.8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局部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护坡、新建穿堤建筑物等

2.2 招标范围

 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

2.3标段划分1个设计施工总承包D-B)标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天内修改并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2)施工工期:2018年9月30日前开工, 2018年1231日前完成总工程量80%,2019年12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总承包(D-B)标的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施工方)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中公示,(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拥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执业资格。

3.1.6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库中已完成登记人员。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单位其工作范围,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必须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牵头单位人员。

3.1.8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五险一金”缴纳原件;五险一金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证明应能查证属实(a、社保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和登入用户等信息和在网上下载截图上传到投标文件中;b、住房公积金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部门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网址和登入用户等信息和在网上下载截图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3.1.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资格审查办法

D-B)标: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施工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726日至201881日止,自行到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领取联系电话:18370353963),领取招标文件需要的材料:①介绍信、②委托书、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④企业(设计及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①-④材料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D-B)标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82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会地点: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即注册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主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姓名,企业业绩(若有)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4中标人应按德府办字【2014】27号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按德府办【2018】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手续。

7.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德兴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德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须自行到市检察院或单位所在地、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交给招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德兴市香屯防洪工程项目部

人:笪先生  电话:1837000314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小张    联系电话: 18370353963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丰溪路23号

 

 

2018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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