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挂牌后办税服务厅工作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德兴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保持不变。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德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93-7518611。
二、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版税收业务专用章。新版税收业务专用章上方环排“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字样,下横排“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兴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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