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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兴市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2016-08-12 09:1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204-2016-005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德府字〔2016133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兴市林地

 

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促进我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推进林地适度经营规模,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集体林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框架

按照“便民、节俭、高效”的基本原则,建立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

(一)市级平台

以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基础,优化现有工作岗位,增设林地流转管理岗、信息收集发布岗、档案资料管理岗、纠纷调查调解岗、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受理审核发证岗等岗位,由市林业局管理。

主要职责:

1、编制全市集体林地流转规划,监督集体林地流转行为,指导制定全市林地流转基础价格,提供集体林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服务;

2、负责全市集体林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发布集体林地流转信息;

3、复审权限内集体林地流转申请,报送市林业局审批;

4、复审集体林地转入方准入的资质条件;

5、协调和配合金融机构做好林权抵押担保贷款申请审查,报送市林业局审批登记等工作,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应诉工作;

7、负责全市集体林地流转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指导乡、镇、街道集体林地流转服务站和集体林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8、负责全市集体林地流转报备资料的复核整理,建立档案管理等有关制度;

9、制定全市集体林地流转审批流程和服务流程,完善工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10、负责全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申请受理和审批后的登记发证工作。

(二)乡(镇、街道)级平台

各乡(镇、街道)以林业办公室为基础,组建乡(镇、街道)林地流转管理服务站,由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抓,设置林地流转管理岗、信息收集发布岗、档案资料管理岗、纠纷调查调解岗等岗位,人员构成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林业工作的分管领导、司法所、林业办公室、林业工作站等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任站长。

主要职责:

1、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集体林地流转规划,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林地流转行为,提供集体林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服务;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林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核实、登记、储存、上报、发布等;

3、初审集体林地流转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提报复审;

4、初审集体林地流转受让方准入资质,提出初审意见,并提报复审;

5、初审林权抵押贷款登记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提报复审,并协助和配合金融机构对林权权属核实等相关工作;

6、负责或协助调本行政区域内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调解工作;

7、初审并提报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发证申请。

(三)村(居)级平台

村(居)委会组建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室,由村(居)委会主任主管,人员由村(居)两委成员组成和林权管理服务信息员组成。林权管理服务信息员原则上由负责农业和林业工作的两委成员担任,也可以本村(居)公益林护林员兼任或者遴选德高望重、威信较高的村民代表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本村(居)集体林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备案、录入、上报等工作,引导有意向流转林地的林农进行规范流转;

2、协助确认流转林地的地块、面积、四至边界和权属等信息;

3、协助调解本村(居)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产生的纠纷和矛盾;

4、负责清查核实林地台账、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保障措施

(一)场所建设

市级平台设立集体林地流转服务大厅、林地流转管理办公室、资料档案室、纠纷调处室;林地流转服务大厅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集体林地流转信息自助检索查询、项目资质审查、价值评估、合同签订和签证、林地流转申请受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林权抵押登记受理、纠纷调解或仲裁受理等功能窗口。乡镇、街道的林地流转管理服务站入驻本级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功能窗口。村(居)级增挂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室牌子。

(二)硬件配备

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要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开通网络,市级设置电子显示屏,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应配备电子显示屏。

(三)“惠林绿桥”林地流转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市级“惠林绿桥”林地流转信息服务系统,由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市级系统按照行政区域将操作权限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并实施监管。各乡(镇、街道)按照操作权限,对本乡(镇、街道)“惠林绿桥”林地流转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维护。市级平台建立全市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微信工作群,各乡(镇、街道)和村(居)相应建立本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微信群,实现三级互通。同时,大力推广下载“惠林绿桥”林地流转信息服务手机客户端,方便林地流转信息的发布和收集。

(四)制度建设

将林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上墙公示。市级平台建立全市林地流转信息数据库,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平台利用民情档案网建立林地流转信息库。

 

三、工作流程

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工作流程为:信息受理—→调查核实—→信息发布—→组织洽谈—→签订合同—→(抵押登记)—→权证发放—→资料归档—→跟踪服务。

(一)信息受理。林地转出方向村(居)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室提出供流转林地的四至界限、面积、价格和期限等信息。林地转入方向市、乡(镇、街道)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提出需求申请,并提供意向位置、面积、价格、期限等信息。

(二)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林地流转管理服务站及时调查核实林地流出方林地权属证书、位置、面积以及有无争议纠纷等和林地需求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林地用途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情况。

(三)信息发布。村(居)、乡(镇、街道)、市三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逐级审核汇总林地流转双方供求信息后,在林地流转服务大厅发布。

(四)组织洽谈。对流出方流出的林地是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集体统管山,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竞价、拍卖或协商的规定进行流转。除此之外,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或者个人通过其他方式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林地进行流转,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均可及时组织有流转意向的双方进行洽谈,做好项目对接。

(五)签订合同。林地流转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在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指导和鉴证下签订规范的林地流转合同。

(六)抵押登记。市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受理抵押登记申请,配合金融机构审核抵押条件,协助抵押申请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对符合抵押条件,依据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抵押登记,出具抵押登记证明。

(七)权证发放。市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及时受理林地流转双方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共同申请,经依法公示后,审批登记后,及时向林地转入方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

(八)资料归档。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林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将林地流转的相关资料和流转合同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九)跟踪服务。对流转后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跟踪服务,监督流转双方履行林地流转合同情况,协助金融机构监督抵押贷款使用和偿还,及时调处林地流转纠纷。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16 8 4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8 4 日印发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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