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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国务院、省政府、上饶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生成时间 2018-05-08 15:5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204-2018-007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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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府字〔201840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

国务院、省政府、上饶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181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饶府字〔20189号)要求,市本级政府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大项1项,子项3项);市本级政府衔接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47项,承接省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43项(其中承接15项;改变管理方式28项)。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国务院、省政府、上饶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对应取消,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对省政府决定整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1.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

2.衔接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共47项)

3.承接省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共43项)         

                        20183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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